为规范四川省动漫游戏文化社科普及基地管理工作,充分发挥科普基地向青少年和初、高中学生开展动漫游戏社科普及的作用,积极推动基地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中共四川|省委宣传部、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颁布的《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》以及我院颁布的《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(修订)》等文件规定,并结合基地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一、四川省动漫游戏文化社科普及基地在四川省委宣传部、四川省社科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对基地工作具体指导,成立基地领导小组,基地设在文学与传播学院,联合学院宣传部、团委、学生处及相关院系开展针对青少年的文学艺术普及工作。以“六个有”为抓手,即有领导组织、有兼职普及员、有规章制度、有活动时间、有计划总结、有经费保证,以此明确社科普及的重要地位,规范普及行为。完善监督机制,保证社科普及工作层层抓、具体抓、全面抓。
二、科普基地开展的活动应有利于传播促进社会进步的健康思想、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;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丰富青少年学生的文化生活,提高道德素质,促进文化交流。要注重科普宣传教育的科学性、通俗性和趣味性。
三、科普基地要积极广泛开展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学生,有特色、有实效的科普活动;要积极探索基地的建设工作和开展科普活动的新思路、新方法,努力开拓创新,吸引或组织青少年学生自觉到基地参加科普教育活动。
四、本基地以大专、初/高中、小学学生及追求进步的社会青少年为服务对象,属于免费活动。主要是培养青少年的动漫游戏艺术知识,使其接受健康、积极向上的动漫游戏熏陶,培养良好的品格。
五、科普教育基地实行规范化、制度化管理,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、有落实措施,年终有工作总结;要注意积累工作经验,积极开展交流和研讨,努力提高工作水平,不断提升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技含量和质量,把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的知识性、艺术学、启发性和参与性有机地结合起来。
六、开展科普活动,应有文字、照片和录像等档案资料和外出活动的时间、单位、人数、活动内容等情况的详细记载。
七、科普基地开展活动的相关情况,要通过新闻媒体等予以宣传报道,以吸引更多青年学生来基地参与科普活动。
四川省动漫游戏文化社科普及基地
2018年7月10日

